股份报价公司8月底前披露半年报
本报讯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6月30日下发的《关于做好股份报价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各主办券商应督促所主办股份报价公司在8月31日前按有关规定完成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预先审查股份报价公司半年报。通知要求,股份报价公司2010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提交经审计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仅以现金分红方式的除外);拟在下半年进行定向增资;协会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