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三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沉溺于网络小说的人,到底有多可怕,唐家三 [复制链接]

1#
白癜风那家医院治疗好 https://disease.39.net/yldt/bjzkbdfyy/

小说|配图|评析

极辉小说:一个专注小说领域的角落

无意中看了央视的一个访谈,当时被访谈的对象有著名的网络写手唐家三少和另一个某某,当主持人问到会不会有人因为网上看小说而荒废了学业耽误了工作之类,唐家三少淡定而胸有成竹地说,怎么可能,我只听说过有人因为上网打游戏上瘾了的,还从未听说过有人因为看小说而上瘾的呢!

我能理解唐大神的话,但听了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笑,然后再笑。对于网上看小说,别人我不敢说,但身边就有一位牛人,我对他的敬仰那是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啊。

这位姓周,因为名子里有个春字,周围人常称他是春哥。春哥是广西人,我认识他三年了,三年的时间里除了很少的睡眠之外,他大部分时间里都在看小说。他对网络小说的痴迷程度,无与论比。说真的我都没有词语形容。

在工厂里上班,大家知道,那是很累的,而且像我们这样的普工,每天至少工作十二个小时。一般我们下班,随便到超市买点东西便回去睡觉了。春哥则不然,一下班便直奔网吧,上网不干其它的,不玩游戏,不聊QQ,不看新闻,也无心电影,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追着小说看。而且他看小说,不看别的,只看那些修仙、网游、穿越这一类的,他是聪明人,VIP章节不看,要收费嘛,他只看免费的。

终于到了厂里的门禁时间了,因为在厂里住,不回去不成了,于是春哥晃悠着起身,拔了USB线,一脸不满足的笑容。但是还好,他从网上下载了几部在手机里,于是你能看到这么一个身影,一手拿着手机不停地摁,埋着头,一步步下楼了。然后从网吧到厂里的路上,再从厂里宿舍楼下到自己所在的寝室里,都能看到他低头阅读的样子。真用功啊。

前两年,我也痴迷小说,我跟春哥不一样,他痴迷看,我痴迷写。那时候上夜班,很累人,下班后吃点早饭一般我先睡觉,睡满了八个小时,然后起床去上网,网吧写作。这个时候都是下午四五点钟的样子了,我和春哥常在厂区里碰着或者是网吧门口他正好出来,可以想象,我睡觉的八个小时里,春哥在干嘛。我总是笑着朝他打招呼,他总是没精力理我,我能理解他,上了一夜班,然后又上了一天网,累啊。春哥幽灵一样晃来晃去。

今年四月份,春哥比厂里走出来,他自离了,他不敢向他老大辞职。看了几年小说,他成了一个特别避世的人,不愿意和外面的人打交道,社会自立能力差到不能再差。这个时候我在外面租房住,春哥求我暂住几日,他买好车票就回家。毕竟几年同事了,我不假思索答应了。谁知道这一住就没了尽头,一直到现在。

春哥住我这儿第一个月,啥也没干,车票也没买,送别饭都吃了两次,他还是没走成,他不想回家,他想看小说。所以第一个月,他就活在了小说里。每天呆在网吧里不出来,别人也就是上了通宵就回了,他不一样,他一上就是两天一夜,精力特别旺盛,真不知道他怎么撑下来的。有几次我有意捉弄他,故意晚下班,他从网吧里出来找不到我,又折回去,继续上网,有一次达到了巅峰,创了新的历史新高,四天四夜泡在风吧里,看小说。

第二个月同样如此。我不好意思直接赶他走,就问他何时走,他总是说快了下个月吧,却总是走不成。

六月份的时候,我也离了厂,蜗居在家,上了四年班,我也想好好的休息一下了。我在租房里装了电脑,插了网线,重新开始的我写作生活。这个给春哥带来了春天。他不用跑去网吧看小说了,网吧空气不好,在家上,累了可以睡,渴了可以喝,安全性也好。

按理说,以他二十二岁的年龄应该对男女间事比较新奇,对足球体育运好新奇,对论坛灌水比较新奇,对娱乐明星比较新奇,这一切的一切,他都没有兴趣,他只对网络小说有好感。A片放他眼前他都懒得看一眼。他不谈恋爱不交友,只看虚无飘渺的网络小说。

我也是个爱书的人,常常到镇上的书店买书,离厂之前我还向厂里捐出了三十多本,我的书桌的堆满了各类文艺小说,春哥也是懒得翻一页。

然后我们的生活开始了,一台电脑,二十四小时开机,白天我上,晚上他来。我上夜班上怕了,而他喜欢夜深人情的时候独自享受。我逼着他达成了一个协议,我说既然你不想走了,那你不也不在我这白吃白喝白住白上网,起是码房租你得分担一半,还上网费。他咬了咬牙,同意了。

我这人爱睡觉,白天上了几个小时网,下午就得休息两个小时,不然眼睛受不了。春哥不同,仍然保持着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的睡眠,剩下的时间除了吃饭就是看小说。

有回我调侃他,我说春哥你都看了上百部小说了,你啥时候也写一部嘛过过瘾,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嘛,春哥不理我,继续边看边傻笑。后来我才知道,他在百度搜索一个小说名子就要费老半天劲,他打字速度比蜗牛还要慢。

在此,我想对唐家三少类作者说,你们知道嘛,我这哥们对你们的小说痴迷到了哪种程度吗?三个月了,洗衣服的次数不高于三次,刷牙的次数就一次,还是我逼的。三个月来,手机停机,多天不给家里联络,广西发水了,广西旱灾了,他都是漠不关心。很多次我都想赶他走,他太邋遢了,深圳天热,我是每天都要冲一次凉,春哥呢一个月才见冲一次,也是我逼他的。而且他是个烟鬼,喜欢看小说的时候抽烟,而且抽得很猛,一支接一支。他有两部手机,手机的唯一被他重用的功能就是看小说,两部手机轮流看。

有时候家里来客人了,同事们过来喝酒,春哥从不参与,我们这边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他是默默在坐在床角,或者是缩在床角,拿手机看小说。有时候出去应酬,玩啊,打台球,唱KTV啊,有认识春哥的,就拉上他一块去,他是坚决不去,打死都不去,赖在房子里不出来。甚至很多次,都忙得下楼吃饭都忘了,常常一整天不吃饭,全扑在小说上,我帮他打包过好多次饭。我记得一次我要他陪我去逛书店,因为当初他刚搬到我这儿的时候,曾经许诺给我,要送我一套金庸全集的,现在他人不走了,忘了此事,我没忘了,拉着他去镇上。他抱着板凳死都不去,我也恼了,我说你再这样的话,你走吧,别住我这儿了,你去外面住旅馆吧,50块一天,去网吧上网吧,20块钱一天,他就沉默了,说,钱我出了,我就不去了。

前些日子我看到广西水灾的消息,就问春哥,你打算回家吗?

春哥说,钱花完自然就回去了。

我毛了,咆哮道,你他妈的还有没有人性,半年不往家里打电话不说,几年打工的钱花完了再回家,你还是不是人啊,人家都是衣锦还乡,你这算什么?你都二十多岁了,也该替家里人想想了吧,他们养你那么大容易吗,人家在外面打工都是像怎么多挣点钱孝敬父母,你到好,钱折腾光了,再回去靠父母。你还是人吗?

春哥被我说得无地自容,他说,那我该怎么办呀,我笨得很,什么都不会做。

我说,你还好意思说,你五大三粗的,你没有力气啊,人家一个女孩子上班不累啊,人家还不在坚持吗,她们有你力气大吗?你说你除了看小说沉迷于虚拟的世界里,你还能做什么?你不能老在天上,你应该回到人间了啊。

春哥说,我不想回人间。

我说,那你还活在人间干嘛,死了算了。

春哥说,我正计划着这件事呢?

我说,我都替你脸红!你死了,一了百了,以你现在的人际关系,在深圳连个替你收尸的人都没有,你死了,你家人大老远地从广西农村赶过来,尸体怎么运回去,肯定在这儿烧了,要钱吧,你家人心里快乐了吗。你快乐了是吧,你真不是人!

春哥再一次无地自容,那一次,我一张嘴叨叨个不停一直说了他一夜。天明的时候我嗓子都哑了,他向我保证,戒烟,找工作。但没说戒小说。

事实证明我那晚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口水。戒烟戒了一天,又犯了,还是一天两包地抽。找工作,我倒是见他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他说,我不知道怎么找,我还有二千多块钱,花完了再说吧。

我对他无语了,再没劝说过他。

网络小说害死人。他每天醒来第一件事不是穿衣服也不是洗脸(他不洗脸的)刷牙(三个月一次还是用我的工具),而是赶紧打开电脑(电脑也是我的)查看哪部小说更新了多少。春哥他没有娱乐活动的,一般除了呆在租、房里看小说,哪儿都不去。他没有一个朋友,他不理人家,人家自然不理他。作一个同事,我也很无奈,要不是为了每月他能给我分付那一点房租,说实话我非赶他走不可。

他的社交能力几乎为零。别看他二十二岁了,上街除了买饭吃,衣服不会买,不会说话,上次一个同事过来玩,让他去买只西瓜吃,他坚持不去,我那次也毛了,坚决让他去,拿赶人逼他,他去了,给他十几块钱,结果买了个比馒头还小的西瓜。剪个头非要我陪着,他怕那里边的人。我说你他妈的又不是犀利哥那么智障,他怕什么人呢?所以找工作对他而言是个难题。

按说他应该是个内心很丰富的人,天天看小说嘛,小说里一个男主角弄到手了十几个漂亮女主角,他最爱看那个,而现实生活里,除了他自己家人,没接触一个女人。工厂里做事只是做事,几乎从不和女人说话。本身是个龌龊的人,却还装得比谁都斯文。他常常晚上偷看女人洗澡,这是真事,趴在窗口上,畏畏缩缩的,像个贼一样。这个时候我都会骂他,他不听,依然如故。

又是几个月过去了,春哥的存款也快折腾光了,我问他要不要去找工作啊,他先是不说话,后来才说,我还是回家吧,回家做个小农民,这个世界不好。

我笑了,这个世界招你惹你了,以你现在的状况看,不让你看小说等于杀了你,即使你回家,你还是活在这个世界上,你逃避不了的,你还要结婚生子,还要活人!

春哥听不进去这些,依然如故地看他的修真、玄幻和网游,依然如故地崇拜着唐家三少、辰东和那个喜欢吃西红柿的网络作家。后来我听了一个朋友的建议,和春哥签下了一个死亡协议书,协议书上说,二人合租期间,如果哪一个人在房内猝死,不关另外一个人的事。我们两人都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因为以他现在每天一顿饭两包烟和三个小时睡眠时间艰苦卓绝地奋斗在电脑旁手机上的情况分析,不是没有可能有一天他要倒下。

网络小说害死人啊……这是真的!

PS:原文标题:唐家三少害死人,来源年天涯论坛,声明本文不代表极辉君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本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